對于很多礦區(qū)或是爆破公司來說,將雷管和炸藥同車運輸可以節(jié)省一筆不小的運輸費用,但雷管和炸藥同屬于一類危險品,到底能不能同車運輸呢?
我們從爆破器材運輸車的運輸介質來看,爆破器材運輸車是專門運輸一類危險品的專用車輛,運輸介質為:黑火藥,壓縮黑火藥,電引爆雷管,爆破炸藥,點燃導火索,硝胺炸藥;運輸爆炸品的項號:1.1D,1.1D,1.1B,1.1D,1.4G,1.1D。從這個運輸介質里可以看出,爆破器材運輸車是可以運輸雷管也可以運輸炸藥的,但雷管和炸藥能否同載運輸呢?
帶著這樣的疑問,小編仔細查閱了關于爆破器材運輸車安全運輸技術條件的各種文獻資料,終于在科工爆[2001]156號文件的第3.2.14項看到了雷管炸藥同載車的規(guī)定:
雷管炸藥同車(混裝)運輸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a.在貨箱內應增設具有一定強度的隔斷墻,將貨廂隔離成兩個獨立貨倉,在后部貨倉內安裝專用的抗爆容器。
b.車輛總質量不得超過2000㎏.